java编写规范
觉得有用发分享过来噻1. Java 命名约定
除了以下几个特例之外,命名时应始终采用完整的英文描述符。此外,一般应采用小写字母,但类名、接口名以及任何非初始单词的第一个字母要大写。
1.1 一般概念
* 尽量使用完整的英文描述符
* 采用适用于相关领域的术语
* 采用大小写混合使名字可读
* 尽量少用缩写,但如果用了,要明智地使用,且在整个工程中统一
* 避免使用长的名字(小于 15 个字母是个好主意)
* 避免使用类似的名字,或者仅仅是大小写不同的名字
* 避免使用下划线(除静态常量等)
1.2 示范
* 包(Package) 采用完整的英文描述符,应该都是由小写字母组成。对于全局包,将你的 Internet 域名反转并接上包名。 如:
java.awt
com.ambysoft.www.persistence
* 类(Class) 采用完整的英文描述符,所有单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。 如:
Customer
SavingsAccount
* 接口(Interface) 采用完整的英文描述符说明接口封装,所有单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。习惯上,名字后面加上后缀 able, ible 或者 er,但这不是必需的。如:
Contactable
Prompter
* 组件/部件(Component) 使用完整的英文描述来说明组件的用途,末端应接上组件类型。 如:
okButton
customerList
fileMenu
* 异常(Exception) 通常采用字母 e 表示异常。 e
* 类变量 字段采用完整的英文描述,第一个字母小写,任何中间单词的首字大写,如: firstName
lastName
* 实参/参数 同字段/属性的命名规则
public void setFirstName(String firstName){
this.firstName = firstName;
}
* 局部变量 同字段/属性的命名规则
** 获取成员函数 被访问字段名的前面加上前缀 get。 getFirstName(), getLastName()
** 布尔型的获取成员函数 所有的布尔型获取函数必须用单词 is 做前缀。 isPersistent(), isString()
** 设置成员函数 被访问字段名的前面加上前缀 set。 setFirstName(), setLastName(),setWarpSpeed()
** 普通成员函数 采用完整的英文描述说明成员函数功能,第一个单词尽可能采用一个生动的动词,第一个字母小写。 openFile(), addAccount()
* 静态常量字段(static final) 全部采用大写字母,单词之间用下划线分隔。 MIN_BALANCE, DEFAULT_DATE
* 循环计数器 通常采用字母 i,j,k 或者 counter 都可以接受。 i, j, k, counter
* 数组 数组应该总是用下面的方式来命名: byte[] buffer;
2. Java 注释约定
一个很好的可遵循的有关注释的经验法则是:问问你自己,你如果从未见过这段代码,要在合理的时间内有效地明白这段代码,你需要哪些信息。
2.1. 一般概念
* 注释应该增加代码的清晰度
* 保持注释的简洁
* 在写代码之前写注释
* 注释出为什么做了一些事,而不仅仅是做了什么
2.2. 示范
* 文档注释
在紧靠接口、类、成员函数和字段声明的前面注释它们。
/**
*
*客户:客户是我们将服务和产品卖给的人或机构。
*/
* C 语言风格
采用 C 语言风格的注释去掉不再使用但你仍想保留的代码。仍想保留是因为用户万一会改变想法,或者在调试过程中想让它暂时失效。如:
/* 这部分代码因为已被它之前的代码取代,由 B.Gustafsson, 于 1999 年 6 月
*4 日注释掉。如果两年之后还未使用,将其删除。. . .
*(源代码)
*/
* 单行
在成员函数内采用单行注释,来说明业务逻辑、代码段和暂时变量的声明。注释符"//"后必须紧跟一个空格,然后才是注释信息。 如:
// 遵照 Sarek 的规定,给所有
// 超过 $1000 的发货单
// 打 5% 的折扣。让利活
// 动于 1995年 2 月开始.
2.3. 注释哪些部分
类 类的目的、即类所完成的功能,注释出采用的变量。
接口 设置接口的目的、它应如何被使用以及如何不被使用。
成员函数注释 对于设置与获取成员函数,在成员变量已有说明的情况下,可以不加注释;普通成员函数要求说明完成什么功能,参数含义是什么返回什么;
普通成员函数内部注释 控制结构,代码做了些什么以及为什么这样做,处理顺序等。
实参/参数 参数含义、及其它任何约束或前提条件
字段/属性 字段描述
局部变量 无特别意义的情况下不加注释
3. Java 文件样式约定
所有的 Java(*.java) 文件都必须遵守如下的样式规则:
1) 版权信息
版权信息必须在 java 文件的开头,比如:
/**
* Copyright @ 2000 Shanghai XXX Co. Ltd.
* All right reserved.
* @author: gcgmh
* date: 2008-12-22
*/
其他不需要出现在 javadoc 的信息也可以包含在这里。
2) Package/Imports
package 行要在 import 行之前,import 中标准的包名要在本地的包名之前,而且按照字母顺序排列。如果 import 行中包含了同一个包中的不同子目录,则应该用 * 来处理。
package hotlava.net.stats;
import java.io.*;
import java.util.Observable;
import hotlava.util.Application;
这里 java.io.* 是用来代替InputStream and OutputStream 的。
3) Class
接下来的是类的注释,一般是用来解释类的。
/**
* A class representing a set of packet and byte counters
* It is observable to allow it to be watched, but only
* reports changes when the current set is complete
*/
接下来是类定义,包含了在不同的行的 extends 和 implements
public class CounterSet extends Observable implements Cloneable{
……
……
}
4) Class Fields
接下来是类的成员变量:
/**
* Packet counters
*/
protected int[] packets;
public的成员变量必须生成文档(JavaDoc)。proceted、private和 package 定义的成员变量如果名字含义明确的话,可以没有注释。
5) 存取方法(类的设置与获取成员函数)
接下来是类变量的存取的方法。它只是简单的用来将类的变量赋值获取值的话,可以简单的写在一行上,如类的成员变量已经有注释,类变量的存取方法可以没有注释。
public int[] getPackets() { return this.packets; }
public void setPackets(int[] packets) { this.packets = packets; }
……
要求说明的是,对于集合,加入成员函数来插入和删除项;另其它的方法不要写在一行上。
6) 构造函数
接下来是构造函数,它应该用递增的方式写(比如:参数多的写在后面)。
public CounterSet(int size){ this.size = size;}
7) 克隆方法
如果这个类是可以被克隆的,那么下一步就是 clone 方法:
public Object clone() { try { …… }catch(CloneNotSupportedException e) { …… }}
8) 类方法 (类的普通成员函数)
下面开始写类的方法:
/**
* Set the packet counters
* param r1 - ……
* param r2 - ……
* ……
*/
protected final void setArray(int[] r1, int[] r2, int[] r3, int[] r4) throws IllegalArgumentException{
// Ensure the arrays are of equal size
……
}
9) toString 方法
一般情况下,每一个类都应该定义 toString 方法:
public String toString() { ……}
10) main 方法
普通类,考虑置入一个main()方法,其中包含用于测试那个类的代码,如果包含了main() 方法, 那么它应该写在类的底部。
4. Java编码其它约定
n 文档化
必须用 javadoc 来为类生成文档。不仅因为它是标准,这也是被各种 java 编译器都认可的方法。使用 @author 标记是不被推荐的,因为代码不应该是被个人拥有的。
n 缩进
缩进应该是每行2个空格。 不要在源文件中保存Tab字符, 在使用不同的源代码管理工具时Tab字符将因为用户设置的不同而扩展为不同的宽度。
如果你使用 UltrEdit 作为你的 Java 源代码编辑器的话,你可以通过如下操作来禁止保存Tab字符, 方法是通过 UltrEdit中先设定 Tab 使用的长度室2个空格,然后用 Format|Tabs to Spaces 菜单将 Tab 转换为空格。
n 页宽
页宽应该设置为80字符。 源代码一般不会超过这个宽度, 并导致无法完整显示, 但这一设置也可以灵活调整。 在任何情况下, 超长的语句应该在一个逗号或者一个操作符后折行。 一条语句折行后, 应该比原来的语句再缩进2个字符。
n {} 对
{} 中的语句应该单独作为一行。 例如, 下面的第1行是错误的, 第2行是正确的:
if (i>0) { i ++ }; // 错误, { 和 } 在同一行 if (i>0) { i ++ }; // 正确, 单独作为一行
n 括号
左括号和后一个字符之间不应该出现空格; 同样, 右括号和前一个字符之间也不应该出现空格。 下面的例子说明括号和空格的错误及正确使用:
CallProc(AParameter); // 正确
不要在语句中使用无意义的括号,括号只应该为达到某种目的而出现在源代码中。
n JSP文件命名
采用完整的英文描述说明JSP所完成的功能,尽可能包括一个生动的动词,第一个字母小写,如:viewMessage.jsp、editUser.jsp或者forumChooser.jsp等。
n Servlet类命名
一般对应于所服务的对象加后缀Service来命名,如:UserService,TradeService等。
5. 一些编程建议
n 使用 StringBuffer 对象
在处理 String 的时候要尽量使用 StringBuffer 类,StringBuffer 类是构成 String 类的基础。String 类将 StringBuffer 类封装了起来,(以花费更多时间为代价)为开发人员提供了一个安全的接口。当我们在构造字符串的时候,我们应该用 StringBuffer 来实现大部分的工作,当工作完成后将 StringBuffer 对象再转换为需要的 String 对象。比如:如果有一个字符串必须不断地在其后添加许多字符来完成构造,那么我们应该使用 StringBuffer 对象和它的 append() 方法。如果我们用 String 对象代替 StringBuffer 对象的话,会花费许多不必要的创建和释放对象的 CPU 时间。
n 避免太多的使用 synchronized 关键字
避免不必要的使用关键字 synchronized,应该在必要的时候再使用它,这是一个避免死锁的好方法。 必须使用时,也尽量控制范围,最好在块级控制。
n 避免使用 java.util.Vector 类
因为"Unlike the new collection implementations, Vector is synchronized.",所以使用java.util.Vector类在性能上会有所减低。
n 尽量使用接口而不是一个具体的类
比方如下需求,给定一个SQL语句,返回一个对象的列表,实现中用java.util.ArrayList实现,于是定义方法为:
public java.util.ArrayList getObjectItems(String sql)
上面的方法存在一个问题,当getObjectItems内改用Vector或LinkedList实现,外部类必须做相应更改。一个更好的方法是定义返回值为java.util.AbstractList更合适:
public java.util.AbstractList getObjectItems(String sql)
这样即使更改实现,外部类也不必做相应更改。
n 避免使用索引来调用数据库中间层组件返回的结果集
如:
for(int i=1; i<=dt.getRowCount(); i++){ String field1 = dt.getField(i, 0).toString(); ……}
而应用字段名来存取结果集:
for(int i=1; i<=dt.getRowCount(); i++){ String field1 = dt.getField(i, "field1").toString(); ……}
这样在数据库设计更改或查询的SQL语句发生变化时,不会影响到程序的执行。
必要的规范是一定要做到的啊 ubuntu 发表于 2015-2-3 21:57
其实各种语言都差不多的吧,只要规范写代码就没问题,不必逐条斤斤计较。
我支持你的看法,但是有的时候必要的规范也是需要的吧。 ubuntu 发表于 2015-2-12 10:35
恩,必须的,规定必须详尽,不然容易出bug,但是具体到实际的应用,我觉得没必要自找麻烦。比如变量命名 ...
你说的非常好,命名的时候是以字母下划线开头,数字字母下划线的组合,我学C与Java都是这么规定的。 wybdarenjiadao 发表于 2015-2-11 21:35
必要的规范是一定要做到的啊
恩啊,倒是同意你的观点。也要活学活用,不要把自己逼在角落里出不来。 52_strong 发表于 2015-2-16 22:19
你说的非常好,命名的时候是以字母下划线开头,数字字母下划线的组合,我学C与Java都是这么规定的。
嘻嘻嘻,谢谢。你也新年快乐哟 wybdarenjiadao 发表于 2015-2-11 21:35
必要的规范是一定要做到的啊
嘻嘻,嗯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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