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量与变量
常量:在程序运行期间,固定不变的量
变量:程序运行期间,内容可以发生改变的量。
常量
常量的分类:
1.字符串常量:凡是用双引号引起来的部分,叫做字符串常量。例如:“abc” “123” (中间可以是空格)
2.整数常量:直接写上数字,没有小数点。例如:123 456 0
3.浮点数常量:直接写上的数字,有小数点。 例如:2.5 -3.14
4.字符常量:凡是用单引号引起来的单个字符,就叫做字符常量。例如:'A' 'B'(有且只有一个字符,不能空着,也不能有俩个字符)
5.布尔常量:True False
6.空常量:null。代表没有任何数据。
常量的声明
final 数据类型 常量名称 [=值]
注:[] 内的内容可以不写
常量的注意事项
当申明的常量属于"成员变量"的时候,必须进行赋值,必须进行赋值,必须进行赋值,(重要的事情说三遍)否则会报错!!!
变量
创建变量的格式:
数据类型 变量名称;创建了一个变量
变量名称 = 数据值; // 赋值,将右边的数据值,赋值交给左边的变量
数据类型 变量名称 = 数据值;//在创建一个变量的同时,立刻放入指定的数据值。
注意:
- 在使用Long和 Float类型时 后面的加上大写的L 或者大写的F
- 如果使用byte和short类型的变量,那么右侧的数据值不能超过左侧类型的范围
- 没有进行赋值的变量,不能直接使用,一定要赋值后才能进行使用。
- 变量的使用范围不能超过作用域的范围。【作用域】:从定义变量开始的一行,一直到直接所属的大括号结束为止。
- 可以通过一个语句来创建多个变量,但是不推荐这样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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